花旗私人銀行(第三方基金分銷)私隱聲明

消費者私隱聲明

生效日期:2024年1月1日

根據《格林李治比利法》(Gramm-Leach-Bliley Act)及其實施條例(如適用)的要求,本聲明旨在告知已投資於由花旗集團及其關聯公司(統稱「花旗」)分銷的、第三方投資基金或其他第三方集合投資工具(「第三方產品」)的客戶,關於我們如何處理、保護和限制使用我們所收集和保留與您對第三方產品投資相關的非公開個人資料的花旗政策和實踐。保障您個人資料的安全是我們的首要任務。我們採取符合聯邦法律的安全措施,以保護您的個人資料免受未經授權的存取和使用。此類措施包括電腦安全防護以及具有安全設定的檔案和建築物。

我們對員工進行如何正確處理個人資料的培訓。當我們使用其他公司為我們提供服務時,我們要求他們保護所收到的個人資料的機密性。

就花旗分銷第三方產品而言,我們從以下來源收集和保留您的相關個人資料,包括非公開個人資料:

  1. 向您收取關於認購文件、投資者調查問卷及其他表格的資料;
  2. 關於您與我們及我們關聯公司進行的交易的資料;
  3. 我們從其他來源(包括非關聯第三方)所收到關於您的資料;及
  4. 我們從消費者報告機構所收到關於您的資料。

我們收集的個人資料通常包括但不限於:

  1. 聯絡資料(例如姓名、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2. 身份資料(例如社會保障號碼、護照或駕駛執照號碼、政府頒發的其他身份證明);
  3. 職業資料(例如僱主、職位或頭銜、營業地址);及
  4. 財務資料(例如金融賬戶號碼)。

我們將這些個人資料用於日常業務,例如處理交易、保留賬戶、回應法院的命令和法律調查,以及向您提供的發售資料和您就向您提供的第三方產品簽訂的協議中可能披露的其他用途。

無論您是第三方產品目前的投資者還是此前的投資者,除以下情形外,我們都不會披露您的個人資料:(i)按必需知悉的原則向我們的員工和關聯公司披露,包括出於遵守適用的反洗錢法律和客戶身份識別要求目的需要知悉這些資料的人員,及(ii)在為促進或保留您對這些第三方產品投資的必要情況下,向第三方產品的發起人及其顧問和服務供應商披露,包括根據規定滿足這些人員的任何法律、法規或合規要求。您的個人資料,一旦披露予第三方產品的發起人及其顧問和服務供應商或以其他方式促進您對這些第三方產品投資的人士,將不受花旗的控制,花旗也不對這些人士對這些資料的使用或濫用承擔任何責任。您應當仔細閱讀這些第三方產品的所有相關發售資料及您在其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您的個人資料也可能需要向以下第三方披露:

  1. 金融服務供應商、非金融公司以及其他服務供應商或與向花旗提供服務有關的其他非關聯公司,例如由任何管理人、審計師、稅務顧問、法律顧問或花旗的其他服務供應商提供的服務;及
  2. 政府機構、監管機構、法院及類似機構(視必要、規定或建議情況)。

在上述各情形下,花旗對您的任何非公開個人資料的披露都需遵循慣常的保密承諾。我們不會出售您的個人資料。

對於加州居民的投資者。本聲明對上述私隱聲明進行補充,內容涉及2018年《加州消費者私隱法》(經《加州私隱權利法》修訂,分別稱為「CCPA」及「CPRA」)授予身為自然人的加州居民的特定權利,並提供有關此等加州居民如何行使其在CCPA和CPRA項下的權利的資訊。只有當您根據CCPA和CPRA確定為加州居民時,本補充文件才與您相關。根據CCPA和CPRA要求應向加州居民披露與收集其個人資料相關的資訊,如在本CCPA和CPRA補充文件中未有規定者,則在上述私隱聲明中另行規定。

我們收集的個人資料和敏感個人資料的類別:我們在過去十二(12)個月內向個人收集的個人資料,包含以下部分或全部類別:

  • 身份識別資料,例如姓名、聯絡方式和地址(包括物理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和互聯網協議地址)以及其他身份資料(包括社會保障號碼、護照號碼和駕駛執照或州身份證號碼);
  • 客戶其他記錄,如電話號碼、簽署、銀行賬號、其他財務資料(包括在其他機構的賬戶和交易及反洗錢資料),以及按照各種法律及法規要求有關投資者狀況的驗證文件和資料(包括社會保障號碼、納稅狀況、收入和資產);
  • 加州或聯邦法律項下受保護的分類特徵,例如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和出生地;
  • 商業資料,例如投資者向授權服務供應商(直接或間接)提供的任何文件中包含的賬戶數據和其他資料,風險承受能力、交易記錄、投資經驗和投資活動、對相關基金進行潛在和/或實際投資的資料,包括持有比例、資本投資、盈利及損失、對相關基金進行投資的資金來源;及
  • 互聯網或其他電子網絡活動資料,例如關於您使用我們網站、客戶端或流動應用程式的資料(例如Cookie、過去瀏覽記錄和/或過去搜尋記錄),以及您就相關查詢與我們通訊時向我們提供的資料。

在過去十二(12)個月內,出於商業目的,我們按照上述私隱聲明的「資料披露」章節所列內容,向附屬公司和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分享了所收集的各類個人資料和敏感個人資料,我們也從上述私隱聲明的「非公開資料的來源」章節所列來源收集個人資料。我們不會以推斷消費者特徵為目的收集或處理敏感個人資料。

收集個人資料和個人敏感資料的目的:我們可能出於以下一項或多項業務或商業目的而收集或分享我們所收集有關您的個人資料:

  • 向您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 為投資者加入基金做好行政流程準備(及相關通訊);
    • 在接納潛在投資者加入基金的過程中,與潛在投資者及其代表、顧問和代理人持續通訊(包括談判、準備和簽署文件);
    • 履行基金管理文件(以及所有適用的反洗錢、了解您的客戶(KYC)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法規)項下的義務,評估相關基金潛在投資者的適當性;
    • 持續營運、行政、會計、報告、賬戶維護,以及根據基金管理文件和各方之間達成的其他文本運作基金業務所需的其他流程和通訊,包括提供客戶服務、處理或履行交易、驗證個人資料、處理繳款、分配及融資;
    • 向投資者通報相關基金及其附屬公司的普通合夥人或管理人員的業務情況,包括提供相關基金以外的投資機會和有關廣告;
  • 就投資者互動開展相關審計和驗證,包括但不限於驗證服務品質及合規有效性;
  • 偵測安全事件,防範惡意、欺騙、欺詐或非法活動;及
  • 遵守美國、州、地方和非美國法律、法規及條例。

我們不會出售且在過去12個月內未向任何人出售我們所收集有關您的任何個人資料和敏感個人資料。

我們不會在明知的情況下出售或分享16歲以下消費者的個人資料。

刪除權:您有權要求我們刪除我們所保存有關您的任何個人資料,惟某些例外情況除外,包括但不限於我們需遵守美國、州、地方和非美國法律、法規及條例的情況。我們將在向您提供服務所需的期限內保存您的個人資料和敏感個人資料,且在上述期限到期後僅用於遵守相關數據保存法律(如SEC數據保存規則)。

披露與存取權:您有權請求我們向您披露與我們在過去十二(12)個月內收集、使用、披露和出售與您的個人資料相關的某些資料。這些資料包括:

  • 我們所收集關於您的個人資料的類別;
  • 個人資料的收集來源類別;
  • 我們收集、出售或分享這些個人資料的業務或商業目的;
  • 我們與之分享個人資料的第三方類別;
  • 我們所收集關於您的具體個人資料;及
  • 我們是否向第三方披露了您的個人資料,以及如果是,各接收方獲得的個人資料的類別。

限制銷售或分享:由於我們不會出售您的個人資料,因此我們無需就該目的提供選擇退出機制。此外,我們不會以導致我們需為此目的而向您提供選擇退出機制的方式分享您的個人資料。

不歧視:我們不會因為您行使CCPA和CPRA項下的權利而歧視或報復您,包括拒絕提供服務、暗示您將支付(或向您收取)不同的服務費用,或暗示您將獲得(或向您提供)不同級別或品質的服務。

更正權:您有權要求我們更正關於您的不準確的個人資料。在收到可核實的消費者請求後,我們將盡商業上合理的努力更正個人資料。

如何行使您的權利:如需行使您在CCPA和CPRA項下的任何權利,或以其他格式獲取本聲明,請使用以下任一方法提交請求。

撥打以下號碼致電消費者私隱團隊(CPT):1-833-981-0270(電傳:711)。

瀏覽花旗的全球私隱中心,並於網上提交請求。

我們將與您聯繫,確認收到您在CCPA項下提出的請求,並要求您提供為驗證您的請求所必需的任何附加資料。我們會將與您的請求相關的資料與包含在我們記錄中的資料進行配對,以此驗證您的請求。根據請求的敏感性和對這些請求作出回應的不同風險級別(例如,對欺詐性或惡意性請求作出回應的風險),我們可能會要求您提供投資者入口網站存取憑證,以驗證您的請求。如果您能提供一份已簽署協議,證明授權代理人有權代表您提出請求,您可以指定該授權代理人代表您提出CCPA項下的請求,而我們可以使用上述程序驗證該被授權人的身份。

我們的目標是在收到任何可驗證的消費者請求後的四十五(45)天內對這些請求作出回應。如果我們無法在該時間內作出回應,我們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您。如需了解更多資訊和查詢任何問題,居於加州的自然人可瀏覽花旗的全球私隱中心或致電(833) 981-0270(電傳: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