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儘管投資者常會忽略託管關係的細節,但在危機發生時,所聘用託管人的類型會對資產安全產生重大影響。
在考慮我們資產的安全性時,我們首先想到的通常是特定投資所涉及的風險。我們的股票是否會劇烈波動?某債券的發行人是否會違約?然而,透過銀行或經紀交易商持有資產的託管關係類型也可能會影響這些資產的安全性。雖然如此,投資者通常很少注意這兩類託管人之間的巨大差異。
在資產安全性方面,經紀交易商託管人提供的賬戶並不盡相同。在保證金賬戶中持有的客戶資產並非完全獨立,因此,經紀交易商可能將這些資產用作抵押品,或者用於滿足其他客戶的需要,如填平空倉。儘管經紀交易商現金賬戶的情況並非如此(就此類賬戶而言,客戶須全額付清全部所持有資產的價值),但在經紀交易商違約的最差情境下,這樣的區別並無意義。
圍繞您資產託管安全性的考慮因素
如果經紀交易商違約,由經紀交易商託管的全部資產將會混雜在一起。無論資產屬於客戶的現金賬戶還是保證金賬戶,情況都是如此。在美國擁有賬戶的客戶必須等候美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SIPC)按照程序完成資產回收,而這一過程可能相當冗長。
根據該評估的結果,經紀交易商的客戶或許僅可收回一定比例的受影響倉位。客戶最終也許能收回全部資產,但這並無法獲得保證。僅當評估和回收完成後,客戶才能將其資產轉交給其他託管人。
相比之下,銀行託管人將客戶資產與其自身的資產完全分離:客戶依然是自身資產的主要實益擁有人。因此,銀行無法出借(或抵押)客戶交給銀行託管的資產。如果銀行發生違約,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將促使退還被託管的客戶資產。
託管人最有可能面臨壓力的時候是金融和經濟劇烈動蕩的時期。雖然金融體系在新冠疫情期間依然正常運轉,但充斥著不確定性的氛圍促使投資者重新考慮「將資產交給銀行」或「經紀交易商託管人持有」這兩種方式之間的重要區別。
經紀交易商託管人和銀行託管人的區別
資產安全性是經紀交易商託管人和銀行託管人之間的唯一區別,儘管這一區別關係重大。客戶通常利用的是經紀交易商創造理念和執行交易的能力。相比之下,銀行託管人提供的則是一種專業服務,專注於管理客戶投資組合並提供報告;銀行託管人不涉及理念創造或交易執行。下表詳細顯示了對比這兩類託管服務時的考慮因素,這些因素可能影響您的財富在長期內的增長和保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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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紀交易商託管人 |
銀行託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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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執行 |
客戶可能必須通過經紀交易商自身的交易平臺執行交易 |
客戶可靈活地通過任何第三方執行平臺執行交易,此類平臺可提供貨銀對付(DVP)賬戶,從而可通過其銀行託管人對交易進行結算 |
成本 |
通常沒有單獨的託管費,因爲收入來自對通過交易平臺執行的交易收取交易佣金及加價 |
對保管客戶資產收取單獨的託管費;對於客戶通過其使用的相應交易部門執行的交易,客戶可談判商定收取的交易佣金及加價 |
借款 (在美國) |
保證金貸款(規則T)1 |
規則U:抵押貸款,即專用與非專用2 |
服務 |
通常重點在於建議和交易方面的需要 |
通常有專門的託管專業人員團隊直接面向客戶或其中介機構,以滿足管理和報告方面的需要 |
監管機構 (在美國)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和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 |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和美國貨幣監理署(OCC) |
保險 (在美國) |
對於投資和現金,美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公司(SIPC) |
對於資產負債表現金存款,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 |
通常,投資者並不了解其託管安排的差異或細微差別。隨著客戶的投資組合變得越來越複雜,涉及多個賬戶和供應商,了解在何處保管資產至關重要,並且出於安全性、加強報告以及便於管理等需要,將資產集中化也變得更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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